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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市科协《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4-01-20 10:35

各位会员:
  现将市科协《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泰科协发〔2014〕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文件精神,积极参加征文评选活动(具体要求见附件),相关材料请于3月15日前报至学会, 特此通知。
  联系电话:86892730   邮箱;tztmxh@sina.com
  QQ群:泰州市土木建筑学会1
  附件:《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泰科协发〔2014〕5号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

          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市(区)科协、市级学会、基层科协、各有关单位:
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繁荣学术交流,促进科技创新,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,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泰政办发[2000]23号文件精神,决定在我市开展第九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征集范围
  1、内容:生产、科研、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的自然科学类论文。
  2、时期: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底已在正规期刊上发表。
  二、征集方法
  1、作者填写《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》,加盖所在单位公章,并附论文正文、发表刊物(或学术会议)证明材料。要求《登记表》和论文各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一份,证明材料至少一份,报送到各市(区)科协、市级学会和基层科协。
  2、各市(区)科协、市级学会和基层科协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,对所收到的论文进行初选,入选的论文集中报送至泰州市科协。
  三、征文要求
  1、论文应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论述清楚、逻辑严谨,经得起实践检验,有科学和经济价值。社会科学类论文以及一般性技术工作总结、试验报告、专题报告、调查报告、科普文章、资料汇编、毕业论文等皆不参加评选。
  2、论文前要有提要,并写明作者姓名(含合作者)、所属团体、工作单位、发表时间;论文后要注明所引用的参考文献、书刊名称、期(册)数等。论文用外文发表的,需提供全中文译本。
  3、对有剽窃、造假行为者,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作备案。
  4、论文及其所附材料请自留底稿。
  四、其他事项
  1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底。
  2、联系电话:86898112,86839363; 传真电话:86839365。
  E-mail:tzkxxhb@126.com
  附件一:《泰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登记表》
  附件二:《论文文字、格式要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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